[所需证书]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为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应用条件]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可查,可确认,可核实;
2.年龄应在40岁以下;
3.社会保障要求
(1)申办时,须在本市缴纳6个月社保;
(2)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费人应与实际用人单位一致。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劳务派遣的除外。
(3)社会保险缴纳记录逾期的,不视为在引进人才业务中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4)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加工材料]
(系统必须上传原彩色扫描件,扫描内容必须完整清晰可见。支持的附件格式有gif、jpg、jpeg、bmp、png、tif、pdf、doc,单个附件大小在500KB以下。)
(一)必要的材料
1.户口簿等身份信息。(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簿应提供首页和本人页。)
2.结算地址材料。根据《广州市户籍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住址顺序,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样本);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验证后,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验证。
(2)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的(含人才市场集体户),提供集体户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3)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应提供个人无上述规定的书面承诺,并提供街道公共集体户及所属派出所的地址。 gt gt
注:公共集体户承诺书签字处需要手写签字。
3.以职称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网上查询、发证机关确认验证材料等。(样本1)(样本2)。
4.如果有随行家属。
随行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及其子女的医学证明(申请人的随行子女在国外出生的,须提交国外出生证明材料和经公证的翻译材料)。
申请人为离婚者,有家庭成员随迁的,除提供随迁家庭成员信息外,还须提供离婚证及协议(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二)相关说明
1、在职或就业记录。申请人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补充申请人的在职证明、招生计划卡等招生证明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参加省内社会保险的,还须提供导入单位在省内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的历史缴费记录(在广州参保且可查询的,无需提交)。
2.关于婚姻登记材料的疑问。申请人需要提供婚姻登记材料的,除本市电子证照系统提供的材料外,还必须提供婚姻登记材料。
3.关于和他们一起搬家的家庭成员的问题。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原则上未成年人不能当户主,也不能单独设户。申请人申请引进在职人才时,请考虑实际情况,办理迁址。
[应用系统]
人才引进招投标制度
[处理流程]
1。个人网上申报
申请人可使用广州人社微信官方账号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要求填写应聘人员信息,上传应聘材料(彩色原件扫描),提交给用人单位。
2。雇主在线提交
用人单位以法人账户登录“人才引进申请系统”,核对申请人信息及附件,确认信息无误后,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资料。
3。市、区人社部门审核
市、区人社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如遇特殊情况,审核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完成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
4。个人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审批通过后,审批文件已经推送到相关平台。申请人收到审批完成短信后,即可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审核手续。 gt gt
[处理周期]
30个工作日
[联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