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申领指南
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
合格人员。
[应用条件]
1.工人是毕业2年内的大学毕业生。
2.劳动者到乡镇(街道)、村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4.工人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大学毕业生
指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高等学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机构职业教育毕业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此项补贴。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200元。
此项补贴不得与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和基层就业补贴重叠。
[补贴期]
同一人员累计不得超过3年。
[申请材料]
1.合格人员的基本身份证明或毕业证书;
2.劳动合同(属于基层服务项目服务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待核实的信息]
社保支付记录。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应在换季后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10月)的最后一天前,向申请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换季后第二个月(即2月、5月、8月、11月)的20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和复核工作;
3.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在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高校毕业生基本就业补贴资金划拨至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如果他们因客观原因未能办理社保卡,可以暂时提供我的其他银行账户作为收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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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截止日期]
首次补贴申请应在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等)之日起1年内提出。).
正在享受岗位补贴的申请人,在补贴期间连续一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