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资格]
想通过系统集成项目入户的可以查看:
[证书样本]
[处理条件]
类别
(2)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必须在40周岁以下,报考时必须在广州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
(3)关于社会保障
1.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费人应与实际用人单位一致。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劳务派遣的除外。
2.社会保险缴纳记录逾期的,不视为在引进人才业务中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注: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4月25日期间超龄者也可报考。
[处理时间]
全职打开应用程序。
[应用系统]
人才引进招投标制度
[加工材料]
(系统必须上传原彩色扫描,扫描内容必须完整清晰可见。支持的附件格式有gif、jpg、jpeg、bmp、png、tif、pdf、doc,单个附件大小在500KB以下。):
(一)必要的材料
1.户口簿等身份信息。(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簿应提供首页和本人页。)
2.结算地址材料。根据《广州市户籍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住址顺序,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样本);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验证后,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验证;
(2)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的(含人才市场集体户),提供集体户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3)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应提供个人无上述规定的书面承诺,并提供街道公共集体户及所属派出所的地址。 gt gt
注:公共集体户承诺书签字处需要手写签字。
(二)不同的申请人应分别补充其提交的申请材料
1.以职称为介绍条件的申请人。需要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验证材料等。
2.和他们一起搬家的家庭成员。随行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及其子女的医学证明(申请人的随行子女在国外出生的,须提交国外出生证明材料和经公证的翻译材料)。申请人为离婚者,有家庭成员随迁的,除提供随迁家庭成员信息外,还须提供离婚证及协议(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三)相关说明
1.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供申请人的在职证明、招生计划卡等证明材料;
2.申请人所在单位在省内参加社会保险的,须提供被介绍单位在省内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的历史缴费记录(在广州参保且可查询的,无需提交);
3.申请人需要提供婚姻登记材料的,除广州市电子证照系统可查询的外,还需提供婚姻登记材料;
4.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原则上未成年人不能当户主,也不能自设家庭。申请人在办理在职人才引进时,请考虑实际情况办理迁址。
[处理流程]
简要流程:
申请人网上填写信息→用人单位确认信息并提交相应人社部门→市、区人社部门受理并审核→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放广州市户籍信息卡并回复。
具体流程:
具体操作流程:
1。用人单位有法人机构权限打开“人才引进申请系统”(如果已经打开,忽略此步骤)
用人单位人事专员登录“广州市人事电子政务系统”(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rcyjsb.aspx)进行注册,申请开通“人才引进与应用系统”。
gt gt
2。个人在线填写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要求填写申请人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彩色原件扫描),提交给用人单位。
3。雇主在线提交
用人单位法人账户登录“人才引进申请系统”,核对申请人信息及附件,确认信息无误后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资料。
4。市、区人社部门接受
对市、区人社部门受理窗口进行核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驳回。受理时间以受理窗口检查通过的时间为准。如果受理窗口在5个工作日内未进行核查或不予受理,则第6个工作日自动确定为受理时间。
5。市、区人社部门审核
市、区人社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如遇特殊情况,审核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6。宣传和出版
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完毕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公告。
7。发放审批和家庭信息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成审核公示后,广州市户籍信息卡将直接推送至广州市电子证照系统,并与公安部门共享。申请人收到审批短信通知或在申办系统查询审批结果后,可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实现全程网上管理。
8。去公安部门办理户籍手续
[处理周期]
30个工作日
[联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