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就业登记办理时间
[处理时间]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用工登记。
2.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使用劳动者的,应当自继续使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用工登记。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在15日内办理就业变更登记手续。
[完成期]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一二三四五
[表格下载]
广州雇主信息登记表/样本
《广州市就业登记申请表(打印简本)》/样本
广州市就业登记申请表电子版/样本(用人单位)
广州市就业登记申请表纸质版/样本(劳动者)
广州市就业登记申请表纸质版/样本(灵活就业人员)
边肖提醒:
回复[失业登记] ,可以查看失业登记的办理点、办理指南等等[/S2/]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