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销户提取需要什么材料?附不同情形材料清单
一、基本材料
办理所有取款业务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我的一级银行借记卡。
二。特殊材料(有些需要提供,有些不需要)
1。已退休
特殊材料:无。
2。
特殊材料:户口注销证明或移民签证(公证翻译)。
3。
特殊材料:无。
4。
特殊材料:无。
5。死亡或宣布死亡
特殊材料:员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件;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者继承人、受遗赠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提取,监护人应当提供监护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关于继承权的判决书。
注意:
已故职工拥有实名认证的ⅰ类银行借记卡,其配偶、子女、父母申请提取的,在签署承诺函后,可将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本息以转账方式存入已故职工的ⅰ类银行借记卡;
已故职工没有实名认证的ⅰ类银行借记卡,但住房公积金账户本金在5万元(含)以下,且其配偶、子女、父母办理提取的,在签署承诺函后,可通过转账方式将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本息存入相关利害关系人确定的付款人的ⅰ类银行借记卡;另外,都需要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