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时间]
全年都可以处理。
[适用范围]
广州市、区用人单位引进在职人才(含用人单位引进的学历、专业技能、技能等在职人才,不含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办理户口。
注:
以及省属中央驻穗机构、省属和中央驻穗国有企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等用人单位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名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处理方式]
广州采取全流程网络申请引进人才,所有时间段均开放申请。申请人可通过计算机或移动(手机)终端申报和查询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审核结果通过系统推送和短信通知的方式通知申请人,且不发放纸质《广州市户籍信息卡》。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的材料必须是彩色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必须完整、清晰可见。
下列情况的申请人需到市或区人才引进对外服务窗口现场核对材料原件:
1、在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相关失信人员目录中的;
2.审计人员对网上上传的材料有怀疑,认为应该对原始材料进行核实的;
3、审计部门在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
[处理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来广州创业或工作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广州。(使用计划指导指标到户)
类型
2.取得证书或考核合格后,在广州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半年以上(过渡性政策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1.经薪酬、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评价并得到相关部门认可的能力突出、贡献突出的创新创业人才。
2.因整体用人单位迁入、项目建设等原因,确需将户口迁入我市,省、市政府同意明确给予引进人员的。
3.广州省属和中央用人单位引进特需人员。
4.广州市优先支持的企业、项目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和急需人员
5.广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特需人员。
[申请材料]
(系统必须上传原彩色扫描件,扫描内容必须完整清晰可见。支持的附件格式有gif、jpg、jpeg、bmp、png、tif、pdf、doc,单个附件大小在500KB以下。)
(一)必要的材料
1.户口簿等身份信息。(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簿应提供首页和本人页。)
2.结算地址材料。根据《广州市户籍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住址顺序,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样本);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验证后,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验证。
(2)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的(含人才市场集体户),提供集体户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3)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应提供个人无上述规定的书面承诺,并提供街道公共集体户及所属派出所的地址。 gt gt
注:公共集体户承诺书签字处需要手写签字。
(2)根据个人申报情况提供相应信息
1。以学历为介绍条件的申请人
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以及学历、学位查询结果或证明材料。
其中包括:
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或全国大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报告(样本)》;
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上打印的查询结果(样本)或通过其网上申请直接出具的证明报告(样本);
有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2。以职称为介绍条件的申请人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验证材料等。应提供(样品1)(样品2)。
3。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
必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还应提供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验证材料(样本1)(样本2)(样本3)。
*技术技能人才专业目录应定期发布,并根据广州市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技能人才结构进行动态调整。 gt gt
4。其他类型的申请人
申请人为高层次人才的,应提供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包括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相关文件;
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特招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公务员考试部门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的录用(聘用)或调动证明并同意回复。
5。与他们一起迁移的家庭成员
随行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及其子女的医学证明(申请人的随行子女在国外出生的,须提交国外出生证明材料和经公证的翻译材料)。
申请人为离婚者,有家庭成员随迁的,除提供随迁家庭成员信息外,还须提供离婚证及协议(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三)相关说明
1。在职或就业记录材料
申请人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补充申请人的在职证明、招生计划卡等招生证明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参加省内社会保险的,还须提供导入单位在省内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的历史缴费记录(在广州参保且可查询的,无需提交)。
2。关于婚姻登记资料的疑问
申请人需要提供婚姻登记材料的,除广州市电子证照系统提供的材料外,还必须提供婚姻登记材料。
3。关于随行家庭成员的问题
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原则上未成年人不能当户主,也不能单独设户。申请人申请引进在职人才时,请考虑实际情况,办理迁址。
4。关于职称的问题
职称是指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发布的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包括高等院校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技工学校教师、工程技术人员、经济专业人员、会计专业人员、统计专业人员、农业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新闻专业人员、体育教练、翻译、广播电视广播、出版专业人员、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律师。28个系列,包括图书馆专业人员、文物和博物专业人员、档案专业人员、艺术专业人员、海关人员、船舶技术人员和民航空飞行技术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权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设立的专门专业评委会取得的职称资格,应当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授权文件。
[应用系统]
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2019年)的通知》(穗人社函〔2019〕985号)规定的政策过渡期内人员仍通过计算机终端申报,不通过移动终端。
[处理流程]
1。个人网上申报
申请人可使用广州人社微信官方账号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要求填写应聘人员信息,上传应聘材料(彩色原件扫描),提交给用人单位。
2。雇主在线提交
用人单位以法人账户登录“人才引进申请系统”,核对申请人信息及附件,确认信息无误后,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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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区人社部门审核
市、区人社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如遇特殊情况,审核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完成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
4。个人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审批通过后,审批文件已经推送到相关平台。申请人收到审批完成短信后,即可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审核手续。 gt gt
[处理周期]
30个工作日
[联系信息]
[各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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