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业务办理公告
2021年11月20日,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切换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平台上线以来,我市已陆续实现参保单位和人员的参保登记、缴费和就医,但部分业务办理模块仍在完善优化过程中,导致少数参保人员无法正常参保、缴费和享受医疗待遇。鉴于近期来我市各级医疗保险经办窗口咨询和办理业务的人数较多,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减少聚集人数,避免参保群众多跑路,现将相关医疗保险业务办理公告如下:
一、保险审批和赔付问题
(一)付款时间: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长期护理保险费和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
(二)付款方式:
自助支付,无需验证,直接支付人员类型:
◆灵活就业人员(8%缴费率)缴纳医疗保险费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为长期护理保险费。
◆城乡居民医保保费为普通参保人在380元。
自助支付方式:(以微信、支付宝为例)
微信:打开我-进入支付,选择城市服务-综合社保-内蒙古社保支付。
支付宝:选择市民中心-点击社保-社保缴纳。
不能自助缴费,但需要审核后才能缴费。人员类型: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8%,缴费不满一年。
◎灵活就业人员总体缴纳4.8%。
◎城乡居民新生儿、在校学生儿童、弱势群体、非本市户籍人员、3-18岁人群。
以上人员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或各县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再进行缴费。
(3)文革时期退伍军人、残疾人参保登记没有办理模块,等待办理。
二。异地就医备案
(一)异地医务人员类别:
1.跨省长期居民: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民、异地常住人员异地安置,统一调整简化为“跨省长期居民”。
2.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转诊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工作、出差等原因急需就医的人员。,统一调整简化为“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二)备案方式:
1.自助归档。优先使用手机自助办理,无需到代理处排队备案。
通过微信备案程序: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便民服务-更多-就医-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开始。
下载安装“全国医疗保险服务平台”APP进行备案:实名注册登录,选择“异地备案”,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备案完成后,可在“异地就医”下的“备案查询”功能区查询自助开通详情,或自行取消备案。
2.手工归档。因故不能在手机上自行办理备案的,城乡居民可以联系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市本级城镇职工可在市四区市民服务大厅或市医保服务大厅办理,县区职工可联系县区医保经办机构。
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办理
(一)自治区内业务转移:
1.在内蒙古自治区任一地参保、一地未参保、转出地无欠费信息、参保状态暂停的人员,均可办理转入业务。
2.在自治区多地参保并转移个人账户余额的参保人,目前无法办理。工程师正在开发历史账户转账模块,将于近期投入使用。请关注市医保局微信官方账号。
(二)自治区外转移业务:
暂时处理不了。
(3)无需办理转账业务:
1.参保居民不需要办理转移业务。
2.在同一统筹地区流动的参保人员不需要办理转移业务。比如呼和浩特、土左旗、托县、和林、清水河、武川就不需要直接办理过户业务。
四。办理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业务
(1)经人社部门批准的退休人员,医保部门对已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人员进行统一核算,医保部门统一变更其退休待遇,无需参保人到经办窗口办理手续。
(2)对于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需要一次性缴纳剩余医疗保险费的退休人员,目前正在优化缴费模块,近期可缴费时将电话或短信通知退休人员。
五、异地就医报销结算
2021年异地就诊后需要回医保中心零星报销医疗费用的,医保经办窗口2022年全年受理,请错峰办理。
六。社保卡信息异常
社保卡信息异常,无法在定点医疗机构正常使用的参保人员,可以激活医保电子证书。如果医保电子证书异常,无法使用:
(一)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反馈,由定点医疗机构反馈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办机构核实后上报东大工程师检查解决;
(二)也可直接在市医保大厅设立东软工程师窗口检查解决;对于等待办理的业务,市医保部门正在与自治区医保信息工程部门积极沟通。模块功能完善后,将向社会公布。希望全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错峰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