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申请流程
①进入申请入口,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上服务大厅。
②根据提示输入“社会保险号”、“密码”、“验证码”,进入个人业务办理页面。
③点击“业务办理及结果查询”一栏,进入“失业保险金申领城市”选项,根据系统提示继续操作。
温馨提示:2006年7月1日前参保、2003年前就业、首次申领失业保险金、外地转入厦门的参保人员,请向窗口提供申请材料。
本市失业人员也可以通过厦门智慧社微信官方账号自助。
离线收集
带着全部材料,可以到参保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本市失业人员的住址
户籍在思明区停止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街道办理。其他区停止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原则上到户籍所属区社保中心办理。
失业农民工接收地址
可以向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更多问题问题1:小昭,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了一个孩子。有补贴吗?有哪些处理渠道?
答: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本市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可以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补助金额为三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可以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自助办理,也可以去社保中心窗口办理。办理成功后,每月23日至25日通过银联转账至失业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问题二:失业人员李因个人原因辞职,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答:没有!根据本市失业人员户口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有求职要求”,但涉案李某因个人原因辞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问题3:外地人小张在厦门缴纳社保满一年。最近小张辞职了,社保已经停了一个月了。他可以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吗?
答:是的!根据异地失业人员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的申请条件,小张在职期间按规定缴纳社保满一年,目前社保已停发,符合申请条件。
问题四:小刘灿经社保部门核实领取10个月失业金。领取失业救济金3个月后,他找到了新单位准备工作。请问未完成的部分该怎么处理?什么时候可以继续收到?
答: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保留。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符合失业保险申领条件的,可以重新办理领取待遇手续。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但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