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才绿卡是为方便在广州工作创业的海内外非广州户籍人才而推出的一项服务。作为在广州生活工作的证明,可以用来办理个人事务。
根据《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第五条规定,绿卡持有人可享受长期居留证明及R签证、子女入学、购房购车、营业执照等一系列待遇。
人才绿卡持有人可享受以下福利:
(1)外国人可持人才绿卡直接办理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同时可凭人才绿卡和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凭用人单位公函直接申请2-5年长期居留证明。不办理居留证件的,可凭人才绿卡和雇主公函续签有效入境期限不超过5年、停留期限不超过180天的零、一、二或多次R签证。
(二)可以参加广州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广州市现有职称政策考试、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获得广州市或省颁发的资格证书,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3)随迁子女在学前教育阶段符合年龄要求的,有资格报名参加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部门举办的幼儿园电脑派位;义务教育阶段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部门按广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安排就读公办学校(含民办学校政府购买的学位);参加中考,与广州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可以报考公办高中,民办高中,中职。
(4)可按国家和广州市有关规定在广州办理普通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及各种签注。
(五)人才绿卡可作为投资身份证明,可依法申请营业执照。持有人是外国籍、已在外国取得永久(长期)居留权或者是港澳台居民的,投资办企业时,可持人才绿卡直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无需对其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公证和认证。
(6)持人才绿卡可在广州任意银行开户,办理存取款业务;创办企业汇出的外汇、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和在广州获得的合法人民币收入,均可按规定在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支付。
(7)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可享受广州市户籍居民购房待遇。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省居民以及持有中国护照、在国外有永久(长期)居留权、在国内无户籍的外国人、留学生等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1套自有住房。
(8)可以在广州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非广州市户籍的中小客车可凭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享受广州市户籍居民待遇,按“”申请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
(九)对人才绿卡持有人实行居住地属地管理。人才绿卡持有人无需重复办理居住登记手续,职能部门及时跟进服务管理。
人才绿卡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