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职后公积金提取条件
离开武汉后提取公积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职工及配偶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2、本市户籍,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满24个月;
3.非本市户籍,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封存或停用满6个月。
注:
1.非本市户籍职工将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移时间不满半年的,不得以符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业务条件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集中保管期间,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非本市户籍职工将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移时间须满半年);
3.职工以“非本地户籍退出、终止劳动关系”为由办理退出的,两年内不能以同样方式办理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