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医保住院起付线标准及支付比例
一、被保险人一年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标准
第一次,首诊医院1000元,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500元,二级及以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30%,第三次及以后住院不设。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9万元。
住院费用
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退休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三佳
三义 | 其他的 | 三佳 | 三义 | 其他的 | 出发线-20000(含)
88 | 90 | 92 | 八十九 | 91 | 93 | 20000-50000(含)
90 | 92 | 95 | 91 | 93 | 95 | 5000多
95 | 96 | 98 | 96 | 97 | 98 | 三。异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对跨省临时就医备案人员,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备案的跨省异地居住的长期居民,住院报销比例以我市支付标准为准;
参保人员可在区域内异地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无需办理转诊、转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