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年9月28日
广州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列表
注:
2017年6月1日起,就业登记业务由各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市级就业中心、市场中心不再办理就业登记业务。
1、属市级用人单位的,全市任何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均可受理。
2.如果是省属用人单位,全市任何一个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都可以受理。
3.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下移至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受理。
4.广州外来务工人员在申请公租房时,需要提交个人历史就业记录,可在广州市区、街道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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