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不动产登记局

林彪的后代2022-08-14  12

太原市致广大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的告知书

不动产登记关系到千家万户,影响到各行各业。但是,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多、时间跨度长、范围广,是群众普遍关心的“急不得、急不得”的问题。今年6月,太原全面启动“清房行动”,各相关部门积极全面开展“清房”任务,对辖区内所有小区、楼栋进行筛查,实现全覆盖、零遗漏,同步开展已纳入“留守”范围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登记、确权、颁证工作。

11月23日,全市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工作协调机制工作小组办公室向广大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发出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致广大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的通知

亲爱的业主和市民们,你们好:

如果您所在小区已经进行了不动产首次登记,请积极与建设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联系,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如果自己做不了,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委托别人做。

一、申请材料

二。搬运的地点和时间

地点:太原市人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日9:00–21:00

三。各区的联系方式

店面面积:7171014

迎泽区:7525782

杏花岭区:3106717

尖草坪区:5648395

柏林区:6864165

晋源区:6592334

您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动力!

全程房屋产权登记全程办证清理行动协调机制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1。清算所产权登记、认证、确认的作用是什么?

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产核资行动是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即2022年底前,全省国有建设用地上所有证照齐全、产权清晰、已缴纳各类税费的房屋,要完成不动产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实现确权清产核资。

二。哪些房子属于这次清场行动的范围?

1.2016年12月31日前,国有建设用地上符合城乡规划并可储备的住房、办公、商业和生产性用房。

2.2016年12月31日后竣工并投入使用的房屋,证件齐全,产权清晰,已缴纳国有建设用地税费。

三。哪些房屋不包括在此次清场行动中?

1.城中村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原有宅基地上的房屋;

2.耕地、林地等非建设用地上的房屋;

3.权属不清或有权属纠纷的房屋。

如果已经纳入清零动作,经过研究可以消除以下情况:

1.拟拆除的违反规划、不符合消防要求、存在质量隐患或者被政府公告列入征收或者拆迁范围的房屋;

二是过户过程中购房人或相关权利人未付款的房屋,以及因住户个人原因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房屋;

第三,对于尚未达到买卖合同中向购房者承诺的不动产登记时限的房屋。

四。历史遗留问题房屋的不动产登记如何处理?

凭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符合规划材料和房屋已竣工材料等基本登记条件的,可以先行代理群众登记。对建设单位,同步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同步依法完善项目行政审批、消防验收、人防验收等其他专项程序,同步追缴土地出让金和税款。

五、房屋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手续,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

2016年12月31日前已竣工入住的,住建部门将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对符合工程质量安全要求的,出具工程质量鉴定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未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管的,建设单位或者继任单位应当委托第三方对房屋质量安全进行鉴定,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具鉴定意见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六。没有消防验收手续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吗?

根据“遵守法律法规,守住底线”的原则,无法取得消防意见的物品不在本次清理行动范围内。对于能够取得消防意见的,可以根据清场行动协调机制工作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处理意见办理不动产登记。

七。没有人防验收手续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吗?

根据清场行动协调机制工作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处理意见,可先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步完善人防手续,完成人防专项竣工验收或缴纳易地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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