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条件
在广州市首次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或单位。
处理程序
1.单位或社会申办退休的参保人员在地税部门办理职工新型社会医疗保险登记缴费的次月30日后,经办人根据医保服务银行的通知,到指定网点采集相关信息,然后发送给参保人员;
2、灵活就业人员在地税部门办理新参保登记缴费后的次月30日后,根据医疗保险服务银行通知或持相关资料到指定网点领取;
3.以集体方式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居民、纳入本市医疗救助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校学生),在新参保登记缴费次月30日后,根据医保服务银行通知,持相关资料到指定网点,再发送给参保人;
4.以个人方式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未成年人、非从业居民、老年人、灵活就业人员),在新参保登记缴费的次月30日后,根据医保服务银行的通知到指定网点领取相关资料;
5.参保人和参保单位未收到医保服务银行的收卡通知的,可到二级医保经办机构和参保街道进行咨询,或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12343和各医保服务银行的服务电话进行收卡咨询。
所需材料
1、参保单位卡需要携带的信息:
(1)单位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以个人方式投保的被保险人(灵活就业人员、未成年人、非就业居民和老年人):
(1)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信息
广州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020-12345
各社保卡银行服务热线:光大银行:95595;农业银行:8761191,83058224;广州银行:4008396699;广发银行:82621611,82632000;中国银行:95566;交通银行:95559;工行:95588;中国建设银行:95533;招商银行:3899789,3899419;广州农村商业银行:95313。
验收部门
以下社保卡服务银行有指定网点:光大银行、农业银行、广州银行、广发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
处理周期
完整的信息,以便立即处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备注:
1.参保人和参保单位同时领取医疗证明,免费发放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密码印章和医疗保险对账存折;
2.参保人因个人信息不完整或不正确无法发放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医疗保险磁条卡,随机安排制卡服务银行。参保人已持有医保卡或具有医保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无需重新办卡;
3.医保磁条卡采集业务流程和数据与社保卡一致;
4.参保人在2014年5月1日后在各街道申领的社会保障卡,在新参保人员注册成功的次月启用医保功能。无医保功能的社保卡不能作为医疗证明使用,参保人可继续使用原医保磁条卡或旧社保卡。
5.参保人已持有医保磁条卡或已启用医保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无需再办卡。
边肖提醒:
社保的缴费年限和积分入户有关,请不要中断,也不要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