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方式(二选一):
1.全程网络化管理:有条件的材料系统如能验证,可免于现场检查;如果无法核实,需要预约到窗口核对材料原件。
2.网上预约后去窗口。
[应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随迁子女准予迁入广州:
1.男性年满60周岁或女性年满55周岁。夫妻一方有广州市原户籍或丧偶,子女有广州市户籍。
2.男性超过60岁或女性超过55岁。孩子都是广州户籍。但子女为现役军人且户籍已注销的,或子女已在国(境)外定居且无国内户籍的,不纳入所有子女均有广州市户籍的要求。
3.有广州户籍子女的退休干部。
夫妻一方符合投靠子女条件,且配偶符合投靠广州市登记结婚年限的,允许其配偶迁入广州市户籍。
办理流程:
(一)网络管理的全过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网上门户向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广州公安”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政务服务→户政网上办公→投靠子女申请。
2.网上预审后(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南沙区办理申请需要2个工作日左右,其他区需要5个工作日左右),条件材料系统无法核实的,需要预约到窗口核对材料原件;能够查证属实的,可以免于现场检查。
3.最终审核通过后,广东省户籍的不需要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迁出。他们可以选择双向快递或者现场预约办理户籍。非广东省户籍的人,可以选择单向快递,也可以不预约,直接到现场领取迁入许可证明。户口迁出后,可以网上办理户口,也可以现场预约办理。快递费由申请人支付,邮寄地址仅限广州。
户籍网上录入:“广州公安”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政务服务→户政网办→落户登记。
(2)网上预约后去窗口
1.申请人可通过微信或网页预约入口预约:
①“广州公安”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政务服务→智能预约/智能咨询预约家事→依托子女。
②广州金盾网(http://gaj.gz.gov.cn/)→户政智能咨询指导平台→依托子女。
注:申请人成功预约户政后自行取消预约的,一个自然月内取消预约三次的,当月不提供预约服务。
2.预约后,申请人应携带所需材料,按预约时间到预约窗口向被委托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3.落户时需要网上预约(操作同上,选择“户籍”)然后持受理回执和迁入地户口簿(省内迁入需提供迁出地户口簿,省外迁入需提供准予迁入证明)。
户籍预约入口:
①“广州公安”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政务服务→户政业务智能预约/智能咨询预约→户籍。
②广州金盾网(http://gaj.gz.gov.cn/)→户政智能咨询指导平台→户籍。
[现场处理地点]
广州区户籍窗口
[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表(申请人);
2.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和被信任人);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和受托人);
4.子女出生证明;
5.其他支持材料:
(1)属于申请条件第一项的,申请人为原广州户籍人员,原广州户籍由广州公安机关核查处理。申请人为丧偶人员的,还需提供申请人配偶死亡户口注销证明(仅限于户口簿未明确登记配偶死亡注销的情况)和配偶未再婚的承诺书。
(2)属于申请条件第3项的,还需提供申请人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配偶随迁的,还应提供配偶①申请表②结婚证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居民身份证。
(4)属于住户的,还需提供该住户的房地产权属证明(或宅基地证明)。如果是单位或人力资源市场的集体户,需要提供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同意书。
(5)证书在境外出具的,须提供经境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译本原件及复印件。
(6)亲属关系材料,包括出生证明、户籍记录、同一户口本的成员登记、亲子鉴定意见、亲属关系公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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