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
每年3月和9月,符合条件的受助者或其监护人向所在幼儿园提出申请。
供资标准:
第一类优先基金由:支持
1.广州户籍:10000元/学年/生;
2.广州非户籍人口:1300元/学年/生。
第二种扩大资助对象,资助标准为:400元/学年/生。
第三种工作补贴,补贴标准为:6000元/学年/生。工作补贴分配给幼儿园,可用于雇用更多的保育员,发放教师补贴和交通补贴(工资单上的教师除外),购买儿童书籍和玩具等。
上述第一、二类资助项目不得重复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