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实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补贴(附意见稿)
3月15日,广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广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资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意见稿,广州将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所有在册学生给予学位补助,原则上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不低于6000元。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如下:
享受对象
享受学位补贴的对象是在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且具有同一国籍的学生。
补贴标准
(一)各区原则上按照小学生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实施学位补贴。学位补贴资金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学生就读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等于或者低于财政补助标准的,按照学校收费标准给予补助;学生就读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家长支付。
(2)对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当地学生待遇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学位补贴标准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分享原则
(一)市、区分担的学位补贴所需资金,参照小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由市、区财政部门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市区分担比例安排。
(二)鼓励各区结合财力提高学位补贴标准;各区提高学位补贴标准的部分资金由区级财政全额承担。
补贴程序
在学位补贴资金拨付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已按收费标准正常收取学生学杂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在学位补贴资金拨付后,按照当地规定的时限将学位补贴资金返还给学生。学位补贴资金拨付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未收取学生学杂费的,学位补贴资金用于直接冲抵学生应缴纳的学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