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武汉交公积金可以用配偶公积金办理商转公贷款吗?
武汉公积金贷款热点问答-本人在武汉未缴纳公积金,可以用配偶公积金办理商转公贷款吗?
回答:根据《武汉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将其已办理但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为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他们必须以我个人的名义申请将商业贷款转为公共贷款。在武汉不交公积金,就不能用配偶的公积金办理商转公贷款。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原商业银行同意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同时原商业贷款购买的房屋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愿意用自有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与转为公积金贷款的差额。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完成商业贷款结清、商业贷款合同解除、商业贷款抵押证明收回等步骤,涉及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公积金中心、房产部门等多个环节和部门。公积金中心负责公积金贷款的最终审核,审批时间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