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
就业岗位丰富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类、医药卫生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由富阳区公办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招聘。
参与补贴的人员必须是2018年1月1日(含)以后在富阳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谋职业的人员(以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
富阳区用人单位是指我区行政、事业单位,税收收入缴入富阳区国库的各类企业,区民政局核发的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
备注:“双一流”建设高校政策的相关对象必须是该类高校正式名单公布后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原“985”、“211”高校毕业生不受此规定限制)。
二。补贴标准
本科生10万元,研究生20万元,博士生30万元。补贴分五年按年发放,富裕缴费机构的社会保险可以一年申请一次。可与一次性生活补助或工作生活补助同时享受。
三。申请材料
1.申请表。申请特岗补贴,填写并打印相应的申请表。最新政策申报请咨询区人社局:0571-61732820。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毕业证电子登记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Xuexin.com下载)。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
4.申请人参加所在单位社会保险的证明。
四。处理过程
(一)提交材料
1.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用人单位核实材料真实性后,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登录相应的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用人单位变更时,由现用人单位申报。)
2.网上申请完成后,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以下情况只需提供申请表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即可现场办理:再次申请特岗补贴的毕业生。
(二)审计
特殊岗位补贴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三)分配
每月20日前审核特岗补贴申报材料的,月底前发放,逾期的顺延至次月底。
五.其他
(1)应聘对象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必须在阜阳缴纳社会保险。申请时由实际用人单位审核申报,同时提供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
(2)申请人毕业时间的认定:国内院校以学历证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国外院校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书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如果毕业时间只注明毕业日期,而没有注明具体日期,则毕业时间确定为当月的最后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