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越秀区随迁子女保障性入学申请条件
[应用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越秀区统筹安排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
(1)子女在越秀区连续5年取得广东省居住证,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越秀区连续居住满5年,在广州缴纳社会保险(险种之一)满5年,正在缴纳且有合法稳定职业(申请人或配偶在广州拥有非越秀房产的,应在房产所在地办理居住证,并在房产所在地申请积分入学)。
(2)现居越秀区,在广州市连续两年以上从事园林绿化、市政建设、消毒行业、城市管理服务、工人服务管理等工作,并在上述服务单位连续缴纳两年以上社保的子女。
申请人需提供在越秀区相关部门连续任职的证明(从事市政建设工作的由越秀区建设水务局出具;从事越秀区林业和园林局核发的园林绿化工作;从事消毒行业、城市管理服务、广州市人才服务管理工作的由街道办事处出具)。
(三)现居越秀区,获得2016年至2021年越秀区“做广州市好市民”称号和最美“好房东(好邻居)”、“好雇主”、“好员工”称号的子女。
获得“广州好市民”称号的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获得2016-2021年度越秀区“好房东(好邻居)”、“好雇主”、“好员工”称号的申请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区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4)申请人子女在越秀区公办小学就读11个学期以上(含11个学期),申请越秀区初中一年级学位。
越秀公立小学的学籍证明材料不需要家长提供,由学校统一出具,集中提供给相关审核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