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须知
一、申请事项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报考本市高中:
1.在本市就读的学生(以电子学籍为准,下同)或具有本省户籍的本市往届初中毕业(高中未注册的,下同);
2.本市户籍在市外,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初三学生;
3.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浙商子女回温商。
(二)登记要求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现就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1.凡在本市高中就读的学生,均须报名参加本次中考,包括本市户籍在本市以外,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
2.未在市招办管理系统注册的学生,不得被任何高中录取或注册学籍。
3.本市户籍在市外就读,不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的,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不得直接录取。
4.省内非本市户籍的本市就读考生享受同城待遇。
5.省外非本市户籍考生连续三年在本市初中就读。学生或其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满一年及以上(2023年起满两年及以上,2024年起满三年及以上),享受同城待遇。不具备连续学籍和居住证条件的,可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三)申请组织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2月下旬组织完成高三学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确保注册信息准确无误。相关信息导入招聘管理系统后,将无法修改。
2.本市初中生将于3月初入读初中,完成中考。各初中要以学籍系统为基础,严格核查中考注册生入学情况。所有初中必须登记信息(原因,目的地等。)3月20日前未在市管系统报名参加中考的学生。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于3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3.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回校预热考生的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回温州考生须凭学籍证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和学生本人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同时提供7-9年级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的考试成绩,并按户籍所在地要求完成相应科目的终结性考试。评估结果由住所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4.本市户籍跨县域的考生,其中考试成绩和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市有效,由招考管理系统自动反馈给原籍地教育行政部门。考生在报名时必须选择“回居住地”或“就读地录取”,以明确普通高中录取的生源。考生报名时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入学”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选拔结果不可更改。如果考生在报名时没有做出选择,系统会默认为“就读地录取”。
二。招聘系统的功能和登录说明
1.考生须凭准考证号和报名点(学校)提供的初始密码登录系统(https://ZK . wzer . net/[/S2/])。首次登录时,他们必须修改自己的密码,并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外地考生,往届学生等。,点击页面上的“预测名称”链接(见下图红框)进行注册。
2.如果考生忘记密码,请联系报名点(学校)重置。
3.考生登录后网上报名时,一定要认真思考并填写相关信息,确认后提交保存。
4.系统还具有中考成绩查询、志愿填报、录取查询等功能。届时,考生可通过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查询或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