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2020年企业就业保障措施十五条》
实时掌握疫情防控用工需求,制定用工保障计划,提供免费短期劳务对接服务,调剂余缺,组织见习,按照优先原则有针对性地跨区域招聘,层层分类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在岗带薪:对重点疫区农民工“在岗带薪”的企业给予补贴,按照温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企业出资包车接员工回龙湾的,按照政府和企业2:1的比例,以“你来龙湾,我出路费”的模式共享解决方案。
外地员工在2月22日前乘火车或汽车返回气温的,全额补贴票款;
2月23日至2月29日气温回归,门票费用减半;
2月29日前乘车返回气温,按同一地区乘坐铁路列车的标准给予补贴。铁路列车确实没有参考客车标准。
返还延期缴纳的社保:对于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1-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对因疫情而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无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可办理相关缴费手续。
培训补贴:对疫情期间停工、半停工的各类企业,组织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参加网络职业培训的,按照企业实际培训成本不超过95%的比例给予企业补贴,每人一个培训项目。
" "奖励:如果企业现有返工人员推荐亲戚、老乡、同学等。对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三个月的,给予至推荐人500元的补贴。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给予推荐人300元/人奖励。
就近就业奖励:村、社区等基层组织推荐龙湾村、社区户籍失业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连续缴费3个月的,给予推荐组织500元/人奖励,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推荐。基层组织奖励可以以补贴的形式发放给推荐人。
就业招聘:推行网上、掌上、自助、邮寄就业和人才相关政策服务,免费为企业开设龙湾招聘专栏,推出“龙湾求职招聘”小程序,开通视频招聘和远程面试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牵头举办各行业高端人才项目在线交流活动,并根据次数和效果给予最高10万元的补贴。支持企业开展网络招聘,免费帮助企业解决招聘困难和恢复生产的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专项支持。
外出招才:凡参加政府组织的招聘,给予每家企业最高2万元的交通住宿补贴
返工奉献奖励:包括免费体检“健康服务包”、“复工包”保证日常生活必需的、“技能提升包”满足员工专业技能需求。
企业人才引进奖励:复产期间,企业新引进的工程师、程序员、工业设计师可提前推荐评定为“全高级、副高级新动能工程师”。企业人才引进奖励额度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分别按照24万元和12万元的标准兑现。高校毕业生(含最后一学年在校大学生)毕业2年内首次来我区企业就业的,按其出发地(籍贯或毕业地)为浙江省内、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华东地区外分别给予360元、600元、960元求职路费补贴。
维护返工人员权益:需要隔离医学观察的员工,原则上由企业自行承担;对已批准返程的企业职工,隔离期间费用由政府和企业各分担50%;需要居家健康观察的企业职工,经批准可给予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不超过14天的住宿补贴。凡新冠肺炎患者、疑似患者、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的密切接触者、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而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员工,企业不得擅自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对于因疫情不能上班的员工,允许企业与员工协商工资数额和支付方式。
企业用工监测:及时形成用工需求分析报告,建立“一企一员”制度,在相关部门和街道设立“用工专员”和“用工专线”,对重点企业进行一对一服务,及时汇总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协调各方提供“点对点”订单式招聘服务。
维护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作用,引导企业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鼓励企业和职工通过工资调整、轮岗、弹性工作时间、特殊工作时间、远程办公等集体协商稳定就业,引导职工理性维权。
企业防疫应急响应:对有流行病学史、不明原因发热的企业员工提供免费病毒核酸检测服务,通过部门联动、专人负责、“一企一策”管理、上门服务指导等方式,确保企业安全有序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