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2020年企业就业保障措施十五条》
实时掌握疫情防控用工需求,制定用工保障计划,提供免费短期劳务对接服务,调剂余缺,组织见习,按照优先原则有针对性地跨区域招聘,层层分类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在岗带薪:对重点疫区农民工“在岗带薪”的企业给予补贴,按照温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企业出资包车接员工回龙湾的,按照政府和企业2:1的比例,以“你来龙湾,我出路费”的模式共享解决方案。
外地员工在2月22日前乘火车或汽车返回气温的,全额补贴票款;
2月23日至2月29日气温回归,门票费用减半;
2月29日前乘车返回气温,按同一地区乘坐铁路列车的标准给予补贴。铁路列车确实没有参考客车标准。
返还延期缴纳的社保:对于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1-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对因疫情而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无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可办理相关缴费手续。
" "奖励:如果企业现有返工人员推荐亲戚、老乡、同学等。对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三个月的,给予至推荐人500元的补贴。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给予推荐人300元/人奖励。
就近就业奖励:村、社区等基层组织推荐龙湾村、社区户籍失业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连续缴费3个月的,给予推荐组织500元/人奖励,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推荐。基层组织奖励可以以补贴的形式发放给推荐人。
鼓励社会力量: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牵头举办各行业高端人才项目在线交流活动,并根据次数和效果给予最高10万元的补贴。支持企业开展网络招聘,免费帮助企业解决招聘困难和恢复生产的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专项支持。
外出招才:凡参加政府组织的招聘,给予每家企业最高2万元的交通住宿补贴
返工奉献奖励:包括免费体检“健康服务包”、“复工包”保证日常生活必需的、“技能提升包”满足员工专业技能需求。
企业人才引进奖:复工复产期间,企业新引进的工程师、程序员、工业设计师可提前推荐、评定为“全高级、副高级新动能工程师”。企业人才引进奖励额度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按每人24万元、12万元的标准兑现。高校毕业生(含最后一学年在校大学生)毕业2年内首次来我区企业就业的,按其出发地(籍贯或毕业地)为浙江省内、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华东地区外分别给予360元、600元、960元求职路费补贴。
维护返工人员权益:需要隔离医学观察的员工,原则上由企业自行承担;对已批准返程的企业职工,隔离期间费用由政府和企业各分担50%;需要居家健康观察的企业职工,经批准可给予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不超过14天的住宿补贴。凡新冠肺炎患者、疑似患者、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的密切接触者、因政府采取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员工,企业不得擅自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对于因疫情不能上班的员工,允许企业与员工协商工资数额和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