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企业留岗留薪补助窗口地址+电话
温州市发布《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克服困难若干措施的通知》。在温州企业补贴政策中,为湖北员工缴纳社保的温州企业,可在2020年8月31日前申报相关补贴。申报对象主要为2020年3-6月期间为湖北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且缴纳月最低工资标准80%以上的企业(失信企业、僵尸企业除外);其次,人力资源企业向机关事业单位派遣的人员不能享受。
温州企业补贴窗口
申请条件:
1.2020年2月申报的员工,要有社保参保记录。
2.2020年3-6月期间,为湖北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按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以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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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限: 截止日期2020年8月31日
企业申报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给予相应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