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克服困难若干措施的通知》(永政发〔2020〕11号)和《关于印发永嘉政发〔2020〕9号和永政发11号文件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
应用程序对象
(1)2020年3-6月期间,我县所有参保企业为湖北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按永嘉县月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的80%(1328元)以上缴纳。失信企业、僵尸企业除外。
(2)人力资源企业向机关事业单位派遣的人员不享有。
(3)申报员工应具有本企业2020年2月社保参保记录(任何一种保险均可)。
(4)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职工不享受。
(5)“湖北籍”的识别统一以身份证号“42”开头。湖北籍企业法人不符合享受条件。
(六)职工分别在两家企业参加社保的,只能在一家企业申报。
月补贴标准为: 符合条件的湖北省参保职工人数乘以永嘉县月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的35%(581元)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
申请时限: 截止日期2020年8月31日
声明方法
(1)根据通知要求,一般企业进入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点击进入注册)。企业“申报登录”后,在导航栏中选择“奖励及补充申报”,然后选择“离岗及缴纳补贴”的项目进行网上申报。
(注:上传的附件材料必须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人力资源企业需向参保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预申报,现场提交或邮寄相关纸质材料(详见附件1-4),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参保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工作邮箱。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前置审批后,企业可进行网上申报。
审计公开
企业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申报成功后,人社部门将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相应补贴资金。
联系信息
(1)联系部门: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联系地址:永嘉县程楠街道广场路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505室。
(3)联系电话:0577-57769255、57675979
㈣联系电子邮件:35762122@qq.com
附件(点击下载):
1.永嘉县企业补贴申请表。
2.永嘉县岗位工资制企业职工工资发放表
3.合作企业的用工和工资。
4.合作企业在岗并领取工资的员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