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失业登记办理材料汇总一览
西宁市失业登记材料汇总
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失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青海省失业登记表》,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和就业创业证明,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已毕业、离校未就业的,提供毕业证书或离校证明;
2.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辞退证明(含判决或仲裁等。);
3.从事个体经营、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的经营者,必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开业或注销证明;
4.失地农民和生态移民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5.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证明;
6.灵活就业的终止由个人解释;
7.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持《就业创业证》进行失业登记时,不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