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社保返还政策

监控录像2022-08-14  22

温州参保残疾人员社保费由财政代缴最新消息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残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城镇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个人缴费补贴的通知》,明确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养老的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照最低缴费标准(300元/年)全额缴纳。

缴费对象:温州凡持有有效残疾证且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均纳入财政缴费补贴范围,惠及5000余人。

通知发布前,部分城镇残疾人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已足额缴纳2020年保险费。这部分残疾人从2021年起由人社部门和残联部门直接对接,按照最低支付标准自动转财政部门全额支付。

温州城乡居民养老有八个不同的缴费档次,个人缴费从300元/年到5000元/年不等。政府部门鼓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多缴多得,可以自主选择更高标准的缴费档次。财政也按照300元/年的标准对个人缴费进行补贴。

下一步,温州市将推行城乡居民参保“一件事”联合组织,实现“网上”、“掌上”、“就近”。今后,城乡居民网上办理“一件事”可依托省申请集中业务系统;线下办理最多到户籍所在地最近的镇街或社保服务大厅办理一次。所需材料缩减为只保留居民身份证,多张申请表合并为一张申请表。残疾人特殊身份信息全部通过大数据共享或转残联部门协助确认,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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