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失业保险领取指南
接收条件
1.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非故意中断就业;
3.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了失业登记;
4.有岗位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的人员。
从字面上看,“无意志断就业”很容易被理解为“被开除、辞退、除名”,但它还包含了更多的情况: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或者辞退的;
(四)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五)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收集方法
窗口申请:温州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均可受理;
网站申请: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 . 12333 . gov . cn);
APP应用:浙江办公APP
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和电子社保卡渠道是人社部的平台。没有失业选项,可以选择失业保险。
申请材料
(一)失业保险申请表原件;
(2)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各1份;
(三)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
(4)就业创业证明原件;
(五)军龄、工龄等。作为缴费年限的原始材料(忽略缴费年限相同的可以不提供);
(6)逾期未办理失业登记的正当理由说明原件(因疾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后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的,需提供)。
失业保险支付审批处理流程
2020年温州失业保险多少钱
经市政府批准,自2017年12月起,城镇失业保险标准按照企业最低工资标准(2010元/月)的80%计算,即由1488元/月调整为1608元/月。
除了失业救济金,还有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按照计划生育规定,在享受待遇期间或者待遇期满后失业期间生育子女的,可以领取相当于三个月失业保险金的一次性补助金,在医疗补助中支付;
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间死亡的,按照当地在职职工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对其家属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其当月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由其家属领取;
失业人员在待遇期间享受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就业登记、就业咨询、职业介绍、档案保管等服务,并可按规定参加免费职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