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日期
失业保险金从批准后的次月起发放。
收集时间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本人及其所在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1)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缴纳失业保险金;
(2)缴费时间满一年的,发放两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缴费时间超过一年的,每八个月缴纳一个月失业保险费,剩余部分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