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佛山市公安局消息,2020年2月1日起,佛山将启用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市民可通过微信、微博、举报开车、打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每起案件可获20元至100元奖励。奖励每人每月500元封顶。
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经查证属实的,按照相应标准给予奖励:
一、常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每起奖励20元:
(一)机动车遇排队等候或者在机动车前方缓慢行驶时,穿插、堵塞等候车辆的;
(二)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的;
(三)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上下乘客的;
(四)非紧急情况下,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的;
5]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6]机动车掉头横过道路中心,双黄色实线;
⑵驾驶机动车时拨打和接听手持电话;
8.司机和乘客向车外扔东西;
二。重点交通违法,每起奖励50元:
⑼机动车使用套牌假牌和无牌假证,被查扣;
⑽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查获的;
⑾吸食、注射毒品被查获后驾驶机动车的;
⑿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按照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被扣押的;
[13]道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超员,被查获;
【14】多次违法未处理被交警部门查扣的车辆;
三。每严重一次交通违法奖励100元:
⒂伪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行敲诈勒索,经查证属实的,予以扣押;
曾在公路上展示追逐竞驶,经查证属实,并被查获的;
⒄伪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偿金,经查证属实,已查获的;
⒅盗窃或者出售驾驶证分数,经查证属实的,予以扣押;
⑲“营改增”公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已被查扣或移交有关部门后续处理;
⒇涉嫌制售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驾驶证的窝点已被查获。
四。对举报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每人每月奖励总额不超过500元。
五、对其他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将酌情给予奖励。具体项目和奖励标准由交警支队确定并公布后实施。
扩展数据:
举报渠道: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①微博:私信或@佛山交警新浪官方微博举报。
②互联网:可通过佛山市公安局交警在线服务网站(网址:http://fsjj.fsga.foshan.gov.cn)举报;
③申报中心确定的其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