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交通违法举报奖励平台


佛山交通违法举报奖励范围

以下情况不在奖励范围内:

举报人以非法手段或者危险方法收集的。

举报人提供虚假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或者冒名顶替的。

举报信息不符合证据要求,或者举报人陈述的举报信息与提交的举报信息明显不同的。

被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已经被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查处的。

人民或在职交通协管员、见习交通警察、交通警察机构雇员等。举报行为。

其他不应给予奖励的情形。

点击查看:佛山市公安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举报渠道: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微博:私信或@佛山交警新浪官方微博举报。

互联网:可通过佛山市公安局交警在线服务网站(网址:http://fsjj.fsga .佛山. gov.cn)举报;

举报中心确定的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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