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按照规定条件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被保险人离开转出地时未能出具参保缴费凭证的,可联系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符合条件者可补办;
(二)到社保经办机构接受《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应当自受理转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通知书》。
(三)转出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
1.核对相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2.办理资金划拨手续;
3.将“信息表”发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
4.终止参保人员在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出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
(1)核对信息表和转账金额;
(二)根据《信息表》和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接续参保人员历年缴费和个人账户,记录养老保险基金转移信息;
(3)告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完成。
银川养老保险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