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车辆改装新规前后对比(改装项目+查验标准)
2019年9月1日实施的公安行业标准“机动车检验工作规范”(ga 801-2019)进一步减少了对乘用车改装的限制,改装爱好者可以根据新规合法改装自己的汽车。
《机动车检验规程》(GA801-2019)中对乘用车(核定载客人数小于等于9人的乘用车)改装的限制进一步降低,这对改装爱好者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
新规之前:
按照之前的检验规定,车辆检验中车辆的外观形状必须与机动车行驶证上的机动车照片一致。小型、微型客车车主根据《机动车登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只能在保证安全、不影响号牌识别的前提下,安装内饰和防撞装置。
*车主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修改有:
1、装有前后防撞装置的小型和微型客车;
2.货运机动车配备挡风玻璃、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3.增加机动车内饰。
*这些也是合法的改装项目,但是在变更后的10天内,需要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
1.改变身体颜色;
2.更换发动机(限同型号同型号);
3.更换车身或车架;
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
新规后:
新规明确规定,在不影响安全、标识号牌和车身长宽的前提下,可以安装车顶行李架和踏板,可以改装进气格栅和保险杠,可以更换轮毂。
*改造项目
新法规在“车辆外观造型”中规定,乘用车在新车注册(登记)时可以进行部分改装,但不能改变原车的长、宽、车身结构,这一点在旧法规中没有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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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标准:
根据新规,乘用车在新车上牌、车辆过户、二手车过户、年检时,安装的车顶行李架、脚踏板、更换的进气格栅、保险杠、轮毂符合相应标准的,可以直接通过检验或者年检。需要注意的是,年检结束后,需要尽快去车管所换发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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