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方式
浙江温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发放时间及方式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从提交申请当月开始领取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按月发放,一般在每月10日前发放。原则上支付到残疾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经残疾人或监护人同意,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可按照机构护理审批程序和护理协议,直接发放给提供护理服务的护理机构。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30%确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照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生活不能自理、其他重度残疾人分为四个档次。全省指导线分别为每人每月500元、250元、125元、50元。家庭不具备照顾条件的,经当地民政部门和残联批准,由机构照顾的残疾人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50%,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增发200元。
残疾人两项补贴以自愿申请为原则。残疾人可通过“浙办”APP、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全省任意乡镇(街道)受理窗口申请,也可通过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一件事”申请两项补贴。残疾人的监护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乡镇(街道)负责受理初审,县级CDPF负责审核,县级民政负责审批发放。我省户籍的残疾人可向外省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受理窗口提出申请,采取异地代征的形式,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审核、审批和发放。
source >: gt;浙江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