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车辆免检标志申领条件
佛山车辆免检标志申请条件:
非营运汽车(含大型汽车),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以后的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除了面包车,7座或以上的车辆。
机动车登记时间
免检次数 | 2012年9月1日之后
两次 | 从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
1次 | 2010年8月31日前
不享受 | 备注:根据公安部和质检总部关于免检的规定,符合免检条件的车辆是2010年9月1日以后注册的,一般六年内每两年进行一次新车年检。现在只需要每两年带着所有年检材料到车管所就可以拿到检验标志的玻璃,也就是避免了上线检验。
扩展信息:以下情况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
一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不免检;
二是购车后长期未办理注册登记的(自交车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不免检;
三是2014年9月1日前已过检验有效期但逾期未参加检验的非营运汽车等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仍需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参加检验。比如一辆车的检验有效期到2014年7月31日,车主延迟到9月1日,这辆车不仅不符合免检政策,还会面临逾期不办理检验合格标志的处罚,而且大部分车主要是规避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