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汽车检验合格标申领指南(过线年审)
佛山汽车检测标准应用指南
处理条件: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期届满前三个月到注册地车管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处理涉及该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完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注:小型车可以在国内任何一个车管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出具出具检验合格标志委托书。
加工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车船税完税或免税证明。
注:业主为个人或单位的,不需要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理的,代理人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机动车检验机构受理→车辆外观检验→业务受理和缴费→车辆安全性能检验和尾气排放检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在行驶证副页签注检验记录→审查检验报告。
处理时限和费用:
时限: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天内出具检验合格标志。
注:业务完成后三日内在计算机注册系统备案,36小时内将注册信息上传至全国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费用:一般情况下,签发检验合格标志是不收费的。
注:机动车所有人缴纳的费用主要是机动车检验费,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收取。企业收费应当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注:
1.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处理涉及该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需要保证车辆与登记信息一致,建议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状况维护。
2.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3.《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被强制报废。
4.在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的整个业务过程中,车管所不需要车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明。但环保部门在进行车辆安全性能检测和尾气排放检测时,必须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