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保断交多久不能用


2022温州医保停机期间市民就医购药、参保缴费怎么办?

【/s2/】我市因切换至网上全国医保信息平台(浙江“智慧医保”平台),近期暂停所有医保业务。业务办理停机时间为2月26日零时至3月6日24时,实时结算停机时间为3月4日零时至3月6日24时。

01本地门诊“主动报告”

实时结算停机时间内(3月4日-3月6日),门诊费用由被保险人全额支付。其中,本地(温州市内,下同)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系统切换上线后,定点医疗机构将停机期间的数据同步传输至医保经办机构,由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主动为参保人员发起报销支付业务。6月30日前,参保人实际缴纳的报销费用将直接打入参保人的社保市民卡银行账户,参保人无需再到经办窗口手工报销。

02慢性病药物的“提前处方”

患有慢性病需要长期用药的参保人员,请在实时结算停机前(3月4日前)提前到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购药,准备足够的所需药品。

03出院结算“及时”

对实时结算关闭前(3月4日前)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为其办理医保出院结算手续。

对参保人员(包括透析、家庭病床等。)实时结算停机前入院的,应在实时结算停机前办理医保出院结算手续,办理住院自费手续,待新系统上线后再办理转医保自费手续。

参保人员(包括透析、家庭病床等。)在实时结算停机时间(3月4日-3月6日)内新入院且预计新系统上线后出院的人员,可直接自费入院,待新系统上线后再办理转入医保的自费手续。

对于因转诊等特殊情况需要在停工期出院的参保人,应先行垫付医疗费用。新系统上线后,需携带医疗费用票据(或电子票据)、医疗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市民卡)、本人银行卡等材料原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进行人工报销。

04异地就医“窗口办公室”

我市参保人员在省外、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停机期间的医疗费用应先行垫付。新系统上线后,他们将携带医疗费用票据原件(或电子票据)、医疗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市民卡)、本人银行卡等材料到参保人医保经办窗口进行人工报销。

05转诊就医“可补办”

在业务停工期(2月26日-3月6日),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诊到省外定点医疗机构的,应先行支付医疗费用。新系统上线后,他应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转移备案表》、异地就医产生的医疗票据(或电子票据)原件、医疗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疗保险电子凭证(或社保市民卡)及本人银行卡。

06保险登记“先受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停业期间(2月26日-3月6日),符合条件且未及时登记的个人或单位,可在3月份申请重新登记相关业务,逾期不再办理。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前或延后办理保险登记业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停业期间,需要办理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含“一胎事件”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可先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待业务恢复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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