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个人公积金贷款审批依据是什么
A、温州公积金的审批依据是:
(1)《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
(二)《浙江省不动产登记工作规则(试行)》(浙土资发〔2015〕49号)
一、受理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和管理部
二。决策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分中心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电话:0577-12345
地址:温州市民中心4号楼2楼(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温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成中心(温州文成县大学镇城东路128号行政审批中心12楼住房公积金窗口);
三。结果的交付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
发货方式:当场发货,不发货。
四。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平等申请事务的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五、协商方式
电话:0577-12345
六。投诉渠道的监督
电话:0577-12329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