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额度
条件+温州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金额
1。应用条件
(一)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在本市缴纳社保的区域内(非参保职工);
(二)已满十八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
(4)个人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个人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
2。每月存款金额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因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而丧失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的个人,自愿为劳动者缴存不低于4534元(2019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超过7556元。
其中,已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自愿结清的职工,应当按照7556元作为缴费基数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
▼符合申请条件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到公积金分支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