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规记分规则

乱世红颜梦2022-08-13  8

2022年交通违法记分规则最新调整

公安部令第163号

公安部发布,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将于2022年4月1日正式实施。2022版《办法》在保持对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的前提下,如醉酒驾驶、交通事故致人伤亡、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的车牌等。,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影响程度,调整了交通违法记分。与“2016版”相比,2022版交通违法记分50次,其中7次记12分,7次记9分,11次记6分,15次记3分,10次记1分。记分类型增加9分,删除违法行为2分。

一、扣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12分减为9分)。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6分将减为3分)。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的(3分减为1分)。

4、

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12分)

新增:造成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但不构成犯罪(12分)

造成轻伤或者财产损失,但不构成犯罪的交通事故后逃逸(6分)

5、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12分)

新增: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9分)

驾驶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3分)

6、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验(3分)

新增:驾驶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或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3分)

驾驶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的(1分)

二。增加罚分:

1.驾驶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至3分)。

2.驾驶机动车时有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2分将升级为3分)。

三。条款变更:

1、

老: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倒车,掉头越过中央分隔带(12分)

新增: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12分)

2、

老: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过规定时速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50%,驾驶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12分[/s2]

新增: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超过规定时速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12分)

3、

老: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或者校车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的(6分)。

新增:驾驶校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人数超过20%,或者驾驶7座以上客车人数超过20%但未达到50%,或者其他客车超过50%但未达到100% (6分)。

4、

老: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或者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的(3分)

新增:驾驶校车、公路客运班车、旅游客运班车、7座以上客运班车、其他客运班车20%以上50%以下(3分)

5、

老:驾驶机动车未超车、避让或者逆向行驶的(3分)。

新增: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3分)。

6、

老: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帽(2分)。

新: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帽(1分)。

7、

老: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2分)。

新增: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1分)。

8、

老:驾驶机动车不符合规定的(1分)。

新增:驾驶机动车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倒车、不掉头的(1分)。

四。增加条款:

1.新增: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处罚并记分获取经济利益(12分)

2.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9分)

五、条款删除:

1.老:低能见度天气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不符合规定。

2.老:以隐瞒或者欺骗手段补办机动车驾驶证。。

3.老:驾驶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

4.旧: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驶或者停车的。

5.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设置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和机动车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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