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开展电动车防盗备案登记挂牌通告(附具体网点)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关于电动车防盗登记挂牌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大对电动车盗窃抢劫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从2021年9月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防盗登记挂牌工作。
一.登记的目的
开展电动车防盗登记挂牌工作是一项便民利民的举措,不仅有利于电动车的规范管理,也有利于预防和打击电动车盗窃抢劫案件,切实维护交通秩序和人民财产安全。
二。注册范围
在我市四区和开发区道路上行驶的两轮电动车,自愿登记挂牌,免费防盗。
三。注册时间
2021年9月7日至17日,为集中登记时间,电动车车主可到就近的固定登记点和临时登记点办理防盗登记挂牌。9月18日起,取消临时报名点,电动车车主可就近到固定报名点登记挂牌防盗。
四。注册地
在城区派出所、主要交通岗亭、社区设置固定和临时电动车登记挂牌点。具体网点请登录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网站获取具体网点信息。(含具体网络信息)
五.登记程序
已满十六周岁的电动车所有人可以自愿申请登记上牌,应当交验车辆,并提供下列手续:
(一)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二)电动车合格证或者整车合格证。
(3)购货发票或其他购货凭证。
没有车辆购置证明、电动车证明、车辆出厂证明的,车主应当对车辆来源的合法性作出书面承诺(填写标准承诺书),或者登记造册。
六。其他事项
(1)电动车防盗登记不涉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属性的认定。
(2)公安机关将建设维护电动车智能防盗管理系统,采用二维码识别等手段,提高防盗管理和案件侦办能力。
(3)公安机关将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多渠道推动电动车上市,引导电动车经销商持证销售。
(4)电动车车主可自愿购买车辆第三者责任险、驾乘人员险、盗抢险,为车主提供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本通知自2021年9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为BG-2021-07。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2021年9月3日
呼和浩特市电动自行车智能防盗登记集中安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