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龙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必要材料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结婚登记必备材料:
1.双方户口簿,原件各1份;
2.双方身份证,原件各一份;
3.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原件1份。
常见问题:
一、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双方都没有配偶。
2.双方自愿结婚。
3.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5.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合结婚的疾病。
二。申请结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供本人常住户口簿和有效身份证件。离婚也需要离婚文书。
三。我可以选择在哪里登记结婚吗?
婚姻登记可以在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任何一方进行。
四。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应承担怎样的审查义务?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当事人离婚协议的形式,而不是真实性。
五、婚姻登记机关能否为自愿离婚但未签订离婚协议的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自愿离婚但未签订离婚协议的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