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育保险办法

铝的熔点2022-08-13  7

温州市二孩生育报销办理指南

处理条件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凭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报销。

处理材料

雇主提交的申请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和计划生育手术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明审批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学证明申请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费报销申请表;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批准声明;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付款收据。

处理流程

本人或公司持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处理地点

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高辛大道166号

电话:0577-86966755

潞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李绅大厦4楼

电话:0577-88996008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303号

电话:0577-89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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