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二孩生育报销办理指南
处理条件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凭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报销。
处理材料
雇主提交的申请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和计划生育手术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明审批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学证明申请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费报销申请表;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批准声明;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付款收据。
处理流程
本人或公司持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处理地点
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高辛大道166号
电话:0577-86966755
潞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李绅大厦4楼
电话:0577-88996008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303号
电话:0577-89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