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瑞安疫情防控医保最新措施(9月23日)
目前,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取得积极成效,疫情防控形势转入常态控制。瑞安市医疗保障局现对《关于落实疫情防控十二项保障措施的通知》(瑞安医保〔2020〕7号)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调整参保人医保欠费停卡时限
从2020年10月1日起,参保人欠缴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和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停卡缴费时间统一调整为欠费超过三个月的停卡缴费。
2。取消“放宽市外就医转诊手续”的规定[S2/]
2020年10月1日起,参保人员到瑞安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办理异地就医转院手续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不转诊待遇报销。参保人员可在“浙办”APP或瑞安市医保服务中心办理非转诊备案,实现异地刷卡结算。
3。取消“适当延长参保期限”的规定[S2/]
2020年10月1日起,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可按规定办理中途参保。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应缴纳的费用后,从第三个月起,享受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