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开始时间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国务院、民政部关于探索开展异地婚姻登记的决策部署,浙江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近日,省民政厅印发《浙江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率先在全省开展内地居民结婚试点。
即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在浙江省的大陆居民,或军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或另一方常住户口在浙江省的现役军人,可自主选择本省任何一个大陆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
此外,浙江省自2018年12月1日起率先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证全省换发。
根据国务院批准,《实施方案》放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户籍所在地限制。明确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在浙江省试行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为确保国务院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实施方案》从健全机制、统一标准、推进预约、完善数据、提升服务、推广经验等方面对地方民政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
《实施方案》提出了完善数据库的具体措施,即要在全省范围内加大办理婚姻登记证的工作力度,宣传引导浙江省婚姻集中登记前在乡镇(街道)登记结婚的当事人,符合条件的可以就近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证,力争在2023年底前完成这项工作,为政府部门信息共享、方便群众办事提供数据支撑。
目前,浙江省共有94个大陆居民婚姻登记处(其中县级90个,开发区4个),为大陆居民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结婚登记证,仍由有管辖权的各区民政局和义乌市民政局办理,不实行全省统一。
为避免人群聚集,缩短等候时间,建议当事人提前2-30天登录浙江省民政厅官网、浙江政务服务网,或关注“浙江民政”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浙江办”等进入“浙江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自主选择大陆居民婚姻登记处进行全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同时,他们可以提交预审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