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夫妻生育有什么福利待遇?
(一)在女方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生育一个子女的产假延长60天,生育第二个、第三个子女的产假延长90天,自生育之日起按自然日计算;不影响晋升、调薪和工龄计算;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子女三周岁期间,夫妻双方每年享受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方因失业、灵活就业等非可保原因未享受产假和生育津贴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具体对象和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温馨提示:具体执行请以当地人社部公告为准。
公文名称:《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官方文件链接:http://www.zj.gov.cn/art/2021/11/26/art _ 1229005922 _ 23768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