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积金缴存额度及利率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佛山公积金缴费基数(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个人月最高缴费标准为2409元(四舍五入取整数),单位月最高缴费标准为2409元(四舍五入取整数),合计4818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此外,每年根据市管委会决议,对我市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贴。
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结转年度后仍留在专户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余额进行补贴。
所谓年度结转,是指年终结息,继续存入个人明细的资金;当年结转后新存入职工个人明细的资金,不纳入本年度补贴范围(待下一年度结转后才进入补贴范围)。
补贴率为每年1.2%,按季计算;中途(市外)发生提取或转移的,按日积(率)计算补贴。
上述补贴率执行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