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指南
佛山住房公积金房租提取办理指南
处理条件:
在佛山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自有住房的职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租赁廉租房、公租房;
2.租住普通房屋;
3.在佛山没有房产。
注:整个网上举报没有撤回申报的余地。
加工材料:
(一)租住廉租房和公租房
1.提取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户口本、银行账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申请表;
2.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发票或租金缴纳证明;
3.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提供结婚证。
(二)商品房租金
1.提取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户口本、银行账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申请表;
2.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提供结婚证。
(三)无房提取(网上申报)
把自己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户口本,银行账户都退了。
办理流程:
1.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商品住房向业务窗口提交申报资料。
2.无房撤销网上申报:
处理时限和费用:
处理时间:3个工作日
手续费:不收费。
处理地点: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栋
电话:0757-12329,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注:周五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