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办理指南
处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照核定的缴存额汇缴,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再次变更。
加工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点击此处下载]
办理流程:
(1)在线处理流程:
1.申请:登录佛山住房公积金网站,通过“查询申报”输入公司详细信息,在业务申报-当月变更一栏进行申请。
2.验收:通过资料检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申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申报,并告知不能申报的原因。
3.审批: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如果批准,则完成审批;如果失败,将被退回,并告知退回原因。
4.领取:审核通过后,可以在网上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回单。
(2)窗口处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或者需要补充的资料。
3.审查:对受理的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审批,并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回执;如果拒绝,说明拒绝的原因。
4.回执:窗口关闭,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回执。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手续费:不收费。
处理地点:
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栋
电话:0757-12329,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注:周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