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条件:
申请人以购房、建房、房屋大修、房屋改建、偿还贷款本息为由,办理了首次提取房屋。
1.产权未发生变化;
2.个人取款限额未满;
3、用同一套住房进行提取;
*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未还清的,申请提取前应还清逾期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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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材料:
1.收回本人身份证(持有非居民身份证的员工提供存款登记证明)
2.提取该人自己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委托书)。
注: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资金是银行自动转账的,所以员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准确、安全。提款金额大于万元时,提供的收款账户必须为一类账户。
目前,开放口岸的银行账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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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限制:
1.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2.一般情况下会马上举报。
3.支取间隔:按规定至少半年还清贷款本息,或至少一年进行住房的购买、建造、大修、改造。
4.办理成功后,对应的最后一次汇款时间可以达到汇款前的取款间隔,三年内的每一笔取款和汇款都需要审核。
5.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转移,审批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如有周六、周日、节假日)将提取的资金转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收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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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方法一:在线处理。
①佛山公积金官网:http://fsgjj.foshan.gov.cn/
具体流程:登录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查询申报”——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方式登录个人网络大厅——点击“我要办理”——在“提取转移账户续存”一栏进行申报。
注意:如果员工申请了3年自动转岗,需要终止自动转岗的撤销,也在此栏下选择要终止的记录,办理终止协议。
②佛山公积金官微:办理录入(请微信开通)
具体流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我要办事——网上办事——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登录——点击营业厅——在“提取转移续保”一栏申报。
方法二:离线处理。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核-拿到结果(支持跨区域办理,佛山五区均可办理)。
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栋
电话:0757-12329,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注:周五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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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说明:
1.2021年3月15日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升级后,第一次申请提取转移续保,必须先维护被提取房屋信息,补充房屋信息。具体方式如下:
①登录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查询申报”——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住房信息维护”一栏。
②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我要办事——网上办事——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登录——点击营业厅——在“住房信息维护”一栏申报。
记录并提交补充房源信息,续租只能在审核后的“撤回转移续租”中申报。
2.如需变更原汇款账号,可选择要变更的协议,点击“续签/修改”变更汇款账号。
3.不需要上传任何图像数据。申报前请确认汇款账户是否可以正常使用,以免因汇款账户无法正常接收资金而导致汇款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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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款额度:
1.职工个人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产权份额(包括已经异地提取的金额,以职工提供的异地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为准);
2.每次支取时,个人账户余额不得低于500元。
选择汇款期限:
默认选择三年周期,即在三年内,按照不少于半年或不少于一年的规定,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也可以选择单笔取款,那么每次都需要带着数据到业务窗口申报。在可提取额度内,可以根据员工申报的提取额度进行账户转账。
其他提醒: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请职工本人亲自办理。确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取款受托人在办理业务时应同时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具体格式模板见《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委托书》。下载途径:登录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表格下载-住房公积金-表格下载)。